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10146.“这要在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在耶和华面前”之所以表示来自主,是因为“在面前”表示同在,主随着对来自祂的属爱的良善和属信的真理被接受而同在。因此,“在主面前”表示来自主。诚然,主与每个人同在;然而,祂与善人同在的方式却不同于与恶人同在的方式。就善人而言,祂在他们源于信之真理的思维的一切细节和源于爱之良善的渴望的一切细节中同在,或说祂在他们出于信之真理所思考的一切细节和出于爱之良善所意愿的一切细节中同在。祂以这种方式同在:祂自己构成他们的信,祂自己构成他们的爱。因此,祂可以说住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真理的灵将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7, 18, 20, 21, 23)
但就恶人而言,主不是在一切细节中同在,因为他们没有信或仁。祂以一种泛泛的方式同在,这种同在赋予他们思考和意愿,以及只要停止邪恶就接受信和仁的能力。但只要他们不停止邪恶,祂似乎就缺席。祂似乎缺席的程度取决于信和爱之真理和良善缺乏的程度。正因如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经历主的同在,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则经历祂的缺席。
而真相却是,不是主从人那里缺席,而人从主那里缺席。因为一个被邪恶主宰的人背离祂向后看,这时在他眼前的事物照着它们与主宰他的邪恶的密切程度而与他同在。事实上,来世没有空间,只有与人里面的思维和情感网络一致的空间的表象。这一切极像就光和热而言,这个世界的太阳的同在。太阳每时每季都一样同在,但当地球远离太阳时,光就会消失,而黑暗则会降临;首先到来的是晚上的阴影,然后就是夜间的黑暗。当地球没有与太阳直接连成一条线,而是成一定角度时,如冬天里的情形,热就会退去,而寒冷则到来;结果,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变得不活跃并消亡。这也被称为太阳的缺席,而事实上,这是地球从太阳那里的缺席,不是空间上的缺席,而是就光和热的状态而言的缺席。提到这些现象是为了帮助说明这个问题。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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